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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的药物有哪些?

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的药物有哪些?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作,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的药物也越来越多了,并且,治疗效果和安全性都大大的提高了。众所周知治疗精神分裂需要长期用药,长期的药物治疗容易使患者对治疗丧失信心。频繁的漏服药物必然导致病情复发,甚至恶化而不得不再次住院治疗。那么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有哪些原则呢?

  抗精神病药物应作为急性发作期的选择治疗措施:在用药前,临床医生应仔细评估病人的躯体状况和需要治疗的靶症状。尽管有人认为精神药物的作用没有靶症状,事实上,临床医生在实际应用中,根据病人的症状特点,用药则常有所选择。如阳性症状明显者常选用氯丙嗪、氯氮平;阴性症状为主者则常选用维思通、奥氮平、舒必利、氯氮平等;兴奋冲动、行为紊乱明显者常选用氯丙嗪、氟哌啶醇、氯氮平等镇静作用强的药物。

  安全原则:抗精神病药物一般来讲是安全的,但用药之前均应常规检查血常规、肝、肾、心功能,并在服药过程中要定期复查。有些情况在应用抗精神病药时应予不用或慎用:①病人既往有严重的过敏或变态反应史者;②与酒精、鸦片类、巴比妥类、苯二氮卓类药物合用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有可能导致严重的CNS抑制或抗胆碱能谵妄;③严重的心、肝、肾等躯体疾病;④有器质性或特发性痉挛发作的高危因素者;⑤闭角性青光眼患者。

  在以下情况应作血药浓度监测:①当病人对常用剂量的药物反应不佳时;②当临床医生对鉴别药物副作用与精神症状有困难时;③当合并其它药物而可能影响药代动力学时;④在儿童、老年病人或有躯体疾病的病人,其药代动力学可能有变化时;⑤当怀疑病人有藏药行为时。

  医师选药的原则应考虑到药物的有效性、安全性、长期治疗的依从性和效—价(药效—价格)比等因素。

  个体化用药原则:临床医生对不同个体的低有效剂量(大疗效,少的副作用)要认真评估,不要过分追求控制症状而超大剂量用药,而导致许多严重的副反应的发生。

  药物治疗的合适剂量相当于氯丙嗪(CPZ)400mg-800mg/天,其它药物按效价折算,急性期治疗时间至少6周。超出此剂量范围应做相当的临床判断。首次发作的病人,应尽快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,药物剂量宜偏小,折合CPZ约300mg-500mg/天。不应采用快速神经阻滞剂化和超大剂量的药物治疗。

  若需了解更多精神分裂的相关知识,可点击本站在线咨询,会有专业的心理医生帮您详细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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